2021年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消防救援队伍,担负着铅山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1名炊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岗位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通信员岗位;炊事员1名(男女均可以)。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专职消防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岗位(B照以上)年龄适当放宽,炊事员,50周岁以下。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炊事员无此项)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炊事员无此项)
1.未受过处分的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含未受过处分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退役队员);
2.未受过部队处分的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曾任政府专职消防员;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后优先录用;
5.获得厨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一)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五)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铅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铅山人社”、“铅山就业”、“铅山人力资源网”微信公众号。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徐15270336937 刘13694892383
3.报名材料: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体能考试(炊事员无此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1、体检由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5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内不予缴纳保险)。正式聘用综合工资4500---5200元/月·人(含五险),炊事员综合工资为4500+元/月(包括五险),具体事宜面议。
2.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县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承担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铅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并贯彻始终。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