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决策部署和“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增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定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国开展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就”在民企,“职”向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实施沉浸式走访调研。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走访民营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招用工情况。充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通过面对面走访、大数据分析等,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查,摸清招聘岗位、零工需求信息,了解民营企业用工需求,听取意见建议。
(二)开展针对性政策宣讲。通过官网发布、官微推送、集中宣讲等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宣讲涉企就业扶持政策,帮助民营企业掌握政策内容、申领渠道、办理时限等。探索在银行、行业协会等机构设置政策咨询、宣传窗口,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提高就业政策社会知晓度。
(三)组织定制式招聘活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对接活动,有序增加小规模、定制化现场招聘活动频次。在公共招聘网站开设民营企业招聘线上专场专区,开展直播带岗、视频双选等云招聘活动。运用智能技术手段,向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退役军人、零工等求职人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
(四)促进点对点用工对接。广泛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依托对口支援、省内协作、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劳务服务站等,开展联合招聘、驻点招聘、组团招聘,帮助企业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鼓励探索搭建区域性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强化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满足企业临时性紧缺用工需求。
(五)提供精准化职业指导。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开展“职业指导上门服务”,对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就业援助对象实施差异化职业指导,增强其求职信心和就业能力。推动用工指导进民企,重点走访长期存在招工用工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科学开展招聘,依法合规用工。
(六)加强全方位权益保障。招聘会现场要设立维权窗口,为民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服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行为,促进平等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本次服务月活动作为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1号)的具体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将“‘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 作为服务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共同开展好各项具体服务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对接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招聘用工服务。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广泛收集民营企业岗位信息,动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参加服务月活动,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托中国公共招聘网(www.job.mohrss.gov.cn)开设“2024年民营企业服务月”专场,与就业在线、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工E就业)、全联人才在线(zhaopin.gslhr.org.cn)和各省分会场链接。
(二)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各地要与各类宣传媒体密切合作,广泛宣传、跟踪宣传本次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做到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专题,各类网络平台滚动发布活动特色、亮点和成效,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劳动者高质量就业。
(三)强化现场招聘活动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现场招聘会日常管理,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巡查力度,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最新精神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提供就业服务举措,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杜绝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