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之十二
--促进就业基地认定
◆项目兑现政策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认定促进就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206号中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促进就业基地,是指以促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就业为任务,由各级政府扶持、企业自主生产经营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劳动经济组织。
◆政策有效时限
长期有效
◆服务对象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
◆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并经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
1.现有在职职工50人以上(含50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企业达到15%)以上的。
2.与新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支付给新招用人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申报材料
1.《江西省促进就业基地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当月职工工资发放表以及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的工资发放表;
7.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本年度在企业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工作时间表;
8.经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机构确认的企业已参保缴费人员花名册。
◆操作流程
受理→初审、实地考察→复核、公示→审批→办结
◆申请方式
线下受理: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股
◆行业主管部门
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股室及咨询电话
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股)
咨询电话:15107037675